近親性交
2025-05-28 03:00:06 拉莫斯世界杯
精神分析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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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伊底帕斯情結
斯芬克斯與伊底帕斯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認為子女擁有發生近親性行為的情結。他把此一理論稱為伊底帕斯情結,這取自古希臘悲劇《伊底帕斯王》的主角伊底帕斯。根據他的理論,男孩的自我渴望獨佔母親的愛,但在日後漸漸明白到父亲早已佔有它,因此視之為競爭對手看待;同時由於害怕被父親閹割而漸漸抑制起相關慾望。最終使自我在無意識底下跟父親同化,升華至超我——弗洛伊德因此認為伊底帕斯情結在自我的發展當中有着關键的角色。他同時認為授乳等母親-幼兒行為帶有一定的性意味[139],並指很多慾望皆是受死亡驅力所驅使。日本的精神分析學家向井雅明(日语:向井雅明)解釋指,死亡驅力的慾望對象可以是無形的,也可以是具體的物體,比如母亲的乳房[140]。
但是這一理論受到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的指責,指其是以父權制社會為思考背景,在母系社會中難以發生。他同時指責伊底帕斯情結只以印欧语系社會中的既定家庭印象為前提[141]。而在很大程度上反對伊底帕斯情結的精神分析學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和卡尔·荣格也因此離開了弗洛伊德的派系。前者認為伊底帕斯情結只能在一部分人身上看到;岸見一郎指他較為親近父親[142]。此外,儘管弗洛伊德和榮格都以神話來分析近親性行為,但弗洛伊德在分析相關性幻想時卻比榮格分析得要弱。後者會把近親性行為視為現實議題看待,並另有一套成因的解釋[143]。根據原型心理學派的帕特里·夏貝瑞之說法,近親性行為會使處於原型領域的大門打開[144]。弗洛伊德相信神話是歷史經扭曲及虛構化後的產物,所以在某程度上可以證明古人擁有發生近親性行為的慾望[145]。弗洛伊德在《壓抑》這篇論文中,分析了一例對狼恐懼症的個案,探討這樣是否象徵了當事人對父親的態度[146]。
也有研究者像雅各·拉岡般,從話言角度分析伊底帕斯情結,而不從性質上分析[147]。拉岡對伊底帕斯情結有以下分析:最初有母親、兒子以及一根象徵意義上的陰莖(φ),然後父親出現,對兒子閹割(- φ)。形成父親、母親、兒子和陰莖(Φ)各一的結構[148]。但在1972-1980年的拉岡研討會上,其主張伊底帕斯情結為實體界、象徵界及意象界三界混合的構造[149]。拉岡認為伊底帕斯情結是為了把「性的死胡同」合理化而誕生出來的;虛構的慾望抑制記憶並不是為了把想像的事物化成可以整理的事物而存在,而是為了保護實體界[150]。梅兰妮·克莱因認為,超我所抑制的是伴隨近親性虐待而出現的破壞慾望,但結果卻把性慾連同在一起抑壓[151]。此外伊底帕斯情結也跟愛德華·韋斯特馬克所提出的韋斯特馬克效應有衝突,後者指出自幼生活在一起的人不會對對方有性慾[152]。弗洛伊德則回應指若韋斯特馬克效已足夠阻止近親性行為的發生,那麼現實上就不會有法律禁止近親性行為[153]。
仲正昌樹(日语:仲正昌樹)指出弗洛伊德可能是對伊底帕斯情結沒有信心,所以才在1923年的《自我與本我》中並沒有把其視為概括性理論看待[154]。20世紀早期的醫師喬治·果代克的意見跟弗洛伊德一樣,認為兒子對母親的性衝動的本質跟同性戀是一樣的[155]。
文化人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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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外婚制、內婚制和同姓不婚
交错从表(cross-cousin)与平行从表 (parallel-cousin)
布罗尼斯拉夫·马林诺夫斯基在1927年出版的《两性社会学: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底比较》中寫出了自己的觀點:亂倫禁忌促成了外婚制的誕生[156],此外其也能減少家庭成員之間的紛爭及敵意[157]。不過批評指其無視了美拉尼西亚的父女性關係並不受到外婚制的限制[158]。人類學家兼結構主義者克勞德·李維-史陀則關注接受交錯從表婚,但視平行從表婚為禁忌的社會——以此推論亂倫禁忌是為了鼓勵外婚制,把外婚制是為了將自身一族的女性贈給他族的理論體系化。這一理論把外婚制視為婚姻制度的規則,並藉由它來使女性在家族間交換,令社會得以建構起來[159]。在把家族視為公眾事務的社會中,相關規則會變得更為複雜。而在擁有龐大財產的家族中實行外婚制,便會引來外戚把財產分薄,於是他們便會為了保有絕對的地位優勢而進行近親婚姻——這一理論已有例子證明。有解釋指王室內會進行近親婚姻的原因是為了防止權力分散[160],但有研究者指責這一理論把女性視同貨幣看待。克勞德·李維-史陀認為即使如此,女性也有很高的價值;也有批評指這一思考方式間接反映了男女不平等的思維[161]。另有研究者以日本歴史上的族內婚為例,指在這種情況下父系和母系的差異不大,且女性的繼承權也不一定會被否定[162]。
此外有論點認為近親性行為的印象是為了維持婚姻秩序而虛構出來的。法國哲學家吉爾·德勒茲與心理學家菲利克斯·伽塔利合著的《反俄狄浦斯》指出,母親和姊妹皆分別為了遵守不同的秩序而不讓自己發生近親性行為。跟以白人為主體的殖民者共存和延續的原始社會體系,與「有生產力的無意識」及「慾望機器」之間的界限,使得人們出現對近親性行為的固定印象。他們同時認為它不可能被另外的印象所替代[163]。大城道則(日语:大城道則)在2013年指出,儘管可從阿肯那顿跟女兒結婚及安赫塞娜蒙跟兒子結婚等事例證明,在古埃及王室近親結婚並不罕見,但這並不反映當事人的性偏好[164]。虽有著像布朗尼斯勞·馬凌諾斯基和喬治·默多克(英语:George Murdock)般,認為禁止近親性行為對維持家庭而言是必要的研究者,但原田武指出這對古埃及王室而言只是理想[165]。馬凌諾斯基也提及一位部下因想迎娶一位跟父親有性關係的少女,而尋求他幫助的事[166]。某些遊牧民族在氈帳不能夠容納所有家庭成員時,會把某些人交給別的家庭照顧。而在他們跟遠方部族交戰時,會把對方的女性家庭成員掠奪為妻子,故此在這一情況下便可能出現近親性行為[167]。伊曼紐爾·托德(英语:Emmanuel Todd)指出,在阿拉伯國家内婚制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但這樣會難以立國。因此他稱萨达姆·侯赛能夠手握多個部族聯合起來的軍隊及建立國家是一件很不尋常的事,並指責美國入侵伊拉克、推翻當地政府,因為這使得伊斯兰国有機會崛起[168]。托德還批評安格拉·默克爾容許敘利亞難民入境,但卻不容擁有內婚習俗的敘利亞人跟堂表親結婚的做法。指其即使在經濟上合理也好,在人類學的角度而言也是不合理的[169]。
中國古代儒家思想盛行,大眾因受到其影響,而出現同姓(同一宗族)不婚的習俗。這一習俗於後來影響其他國家。朝鮮的高麗王朝及元朝的忽必烈皆受到這一理念的影響[170]。但是由於朝鮮的巫教和佛教沒有滲入儒家思想的緣故,所以人們繼續實行繼兄弟姊妹婚[170]。不過在朝鲜王朝時,情況開始出現變化:滿人建清,把同姓不婚的法律廢止。朝鮮受到小中華思想的影響,把自身看成正統中華文明的繼承者,視明朝的法律為榜樣效法之,引入同姓不婚的法律,此對後來的大韓民國仍有影響[170]。日本皇室愈往後愈不見近親婚姻的原因也可能在於其受到上述概念的影響[171]。
池田信夫在與與那覇潤的對話中表示,以前中國的戰爭日益激烈的同時,中央集權的程度也愈演強烈,結果形成了父系的外婚制;但與那覇潤認為因池田信夫是一名經濟學家的緣故,才會這樣想,並指日本的後醍醐天皇也是十分專制的,但日本始终没形成中国那样的制度。他認為應該更關注從歷史或社會角度出發的觀點。與那覇潤認為中國的外婚制是因為需要更多的人才去參加科举而誕生的[172]。托德指出,實行外婚制的地域較易接受共產主義,並指中國大陸及俄羅斯即使實際並不實行共產主義也好,也有這樣的偏向[173]。
民俗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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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世紀的民俗學家南方熊楠認為,佛教之所以反對近親性行為,是因為释迦牟尼所身處的時代近親性行為較為常見[174],其祖先當中也有兄弟姐妹婚的例子[175]。《陀羅尼雜集》記載了一款释迦牟尼會使用的陀罗尼,他以此消去前世殺父及跟母親發生性行為的業[176]。瀨戶內寂聽認為释迦牟尼為了把像蓮華色比丘尼(在其丈夫跟母親外遇後出家)般的女性納入佛陀教,而徹底戒除淫念的舉動是十分正確的[177]。除此之外,佛教分裂成上座部和大眾部的原因在於曾跟母通姦兼殺父的大天所提出的大天五事,當中可能包括其對射精這一煩惱的見解[178]。藏区的怛特羅密教認為可透過從母親、姊妹或女兒身上滿足愛欲,來使人开悟[179][180]。佛教當中已有三藏法师迎娶姊妹為妻的例子[181],日本平安時代的佛教說話集《寶物集》中指出,曾跟親母通姦的明達律師和娶了女兒為妻的順源法師也在追求極樂往生[182]。不過南方熊楠認為由於佛典中有關近親性行為的描寫較引人注目的緣故,所以順源法師和明達律師等人物故事也可能只是參典創作[183]。
日本的《古事記》中出現「上通下通婚」這一用語[184],後世有評論指這跟當時日本禁止親子間的性行為的法律有關[185]。本居宣長認為,當時親子間的性行為的正確用語為「祖子婚」,而不是沒這層意思的「上通下通婚」[186]。橋本治(日语:橋本治)認為從親子丼等替代用語能看出,近親性行為在日本不是禁忌,而只是人們在道德上對此有顧慮[187]。日本神話中開天闢地的神祇伊奘諾尊和伊奘冉尊為兄妹關係,有說法指他們倆因打破禁忌、進行近親性交,而生下發育不良的畸形兒蛭子神,並受到天罰。不過他們在躲避大洪水後成功存活——這可能是隱含著「即使近親性行為不可避免,也應主動克服禁忌」的意思[188]。
漢語以帶含破壞人倫道德之意的「亂倫」來表示近親性行為的一大原因在於武則天——她以儒家的角度來看待一位男性跟兩名女兒皆保有性關係的聽聞,指這跟禽獸沒有區別[189]。唐玄宗第十八子李琩之王妃杨贵妃於後來成為了唐玄宗的後宮。其後唐玄宗為了避免非議,而入宫观[190]。拉丁語中用以表示近親性行為的「incestum」有「不貞潔、不純潔」之意,德語的相關用詞「Blutschande」則有「對血的褻瀆」之意[191]。
部分宗教的經文明確反對近親性行為。在《旧约圣经》的利未記第18章第6-18節中,耶和華明確表明其反對近親性行為,範圍涵蓋姻親。社會學家橋爪大三郎(日语:橋爪大三郎)認為《申命記》第23章第1節中有類似不可損害父親的性的規定,所以其有應尊敬地「跟父親在一起」的意思[192]。據旧约創世紀第19章所載,羅得的兩名女兒在跟羅得性交後懷孕。神學硕士佐藤優(日语:佐藤優 (作家))認為這一故事很異常,且可能間接反映了在當時近親性行為並不是禁忌[193]。中村典子則較關注兩名女兒為免絕後而進行近親性交這一點,指此一故事間接反映了同性戀比近親性交還要罪孽深重的思維,但對於很多人而言卻是相反[194]。此外也有贊同近親性行為的宗教,例如非洲马拉维中有信仰認為跟母親或姊妹性交能幫助他們戰鬥[195]。琐罗亚斯德教認為父女婚、母子婚、兄弟姐妹婚是善行中的善行[196],這在該教中稱為「Xwedodah」[197][198][199]。
伊斯蘭教規定一名男性不能與「其父之妻、其母親、義母、繼母及其子女;其父母的姊妹;其姊妹、繼姊妹、義姊妹;侄女;其女兒、繼女兒、義女兒」存有性關係[200][201]。堂表親婚在伊斯蘭教社會是能夠接受的[202]。
南方熊楠認為《大乘造像功德經》中也提及到,若身穿女裝的男性跟擁有血緣關係的女性性交,那麼因此而滿足的女性便會於下世轉生成男性[203]。《池北偶談》中描寫了岳母對妻子有性慾,兼發生了性行為的場景。南方熊楠認為儘管也有擁有男性性器官的女性,但這一故事只是關於精神上的男性化[204]。
此外有宗教認為近親性行為在未來會廣為人接受。犹太密宗派先知加沙的拿单(英语:Nathan of Gaza)指在沙巴泰·澤維棄教以後,將由《古兰经》取代摩西律法支配世界,成為彌賽亞前的世界,繼使当时規範的有效性減退,令人們不再重視所有的性禁忌(包括亂倫禁忌)[205]。
儘管印度教的《梨俱吠陀》稱近親性行為为罪恶[206],但性力派容許兄妹婚、姊弟婚,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也同樣如是[207]。性力派認為近親間的性交為最高層次的性關係,有助於使當事人達到更高的境界[208]。
除了使血统在骨品制度之下得以延續下去之外,新羅王族重复进行近親婚姻的理由还包括避免咒力減退[170]。
巴厘岛和萨摩亚的人民相信,不同性別的雙胞胎會在母親體內進行近親性行為[209][210]。前者更會因此容許兄弟妹姊間的性行為[65]。後者的貴族會進行姊弟婚[211]。
性社会學家潘绥铭和黄盈盈在《性社会学》中指出,中国的骂娘话(比如「他妈的」、「靠」)既為人們灌输乱伦禁忌,也為該禁忌的體現。因為其隱含著別人或自己不可跟母親發生性關係之意。而其之所以能够侮辱到被罵者,則是因為其至少暗示了被罵者違反了某種道德規範或禁忌[212]。
哲學及政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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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反對近親性行為,除了因為它很少產生良好的後代之外,還指其特顯人的獸性[213]。他指即使有對近親性行為較為寬容的社會(比如希腊社會接受兄妹、姊弟間的婚姻),他也不接受父母和孩子間、祖父母和孫兒女間的性行為[214];兄妹姊弟間的性行為則有時能夠接受[213]。
斯多葛學派中不少論述皆認可近親性交[215]。斯多噶學派哲學家季蒂昂的芝诺認為「母親的一部分跟自己的一部分磨擦並不是一件奇怪的事,誰也不會認為自己觸摸母親的其他身體部位是一件奇怪的事」[216]。同屬斯多噶學派的克律西波斯也認為父女、母子、兄妹姊弟一起做孩子是沒有問題的,如同許多人正當地進行的般[217],他同時相信只要能證明不違反自然,姊妹、母女間的性行為也是可以接受的[218]。吉尔·德勒兹在《意義的邏輯》中指出,克律西波斯跟犬儒學派的第欧根尼擁護近親性行為的論點事實上是有著「在較深的層面上,物體是連在一起」的思考前提[219]。第歐根尼事實上就如俄狄浦斯般,家族關係十分混亂,甚有說法指其連分清狗和驴的想法也沒有[220]。
劉邦曾聽問有關其部下陈平私通嫂嫂的詆毀,懷疑起其起來,於是召來推舉他的魏無知,責問他。魏無知指他只關心才能,而不關心品行。陈平因此一回答,而得以繼續在劉邦之下工作。陈寿在《三國志》中記錄了這項事蹟[221]。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共同体的法則」中引用了《安提戈涅》的一幕,當中俄狄浦斯的母親兼妻子伊俄卡斯忒在跟他們倆的女兒安提戈涅談論血親間的愛[222]。黑格尔在家庭關係中較為重視人倫本質的可能性,所以其較重視夫妻、兄妹及姊弟[223]。在論及男女關係時也談及了兄弟姐妹間的男女關係,他指兄弟姐妹擁有血緣關係,所以會使兩方穩定及平衡,不會對彼此有慾求,尊重個體的獨立自主性,因此其預測當妹妹或姐姐為男女關係的女方時,會較為符合人倫的本質[224]。此外由於兄妹、姊弟的關係是平衡且沒慾望的,所以沒有東西能夠補償失去弟兄的姊妹,姐妹對弟兄的義務也是最美好的事物[225]。有評論認為黑格尔由於與妹妹克里斯蒂安建立了激烈的依戀關係的緣故,所以忽略了其他家族和夫婦[226]。克里斯蒂安很愛慕黑格尔,使得她於後來嫉妒他的妻子[227]。吉本隆明的觀點以黑格尔的兄弟姐妹論為延伸,認為在一個家庭內兄妹、姊弟不論相隔多遠也不會損害關係,與之成伴侶的幻想也是保有此一本質。且兄妹、姊弟間自發的性行為有可能使他們之間的角色化為「男性」和「女性」[228]。另一方面,朱迪斯·巴特勒認為安提戈涅只是在遵從眾神的法則行事,不能理解黑格尔為何從此論及共同体的法則[229]。仲正昌樹解釋指,這裡巴特勒的思考前提為安提戈涅本身是近親性交所生的。所以對於伊底帕斯而言,波吕尼刻斯和安提戈涅也是弟妹[230]。
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夏尔·傅立叶於《愛的新世界》(Le Nouveau Monde amoureux)中擁護旁系血親之間的性行為[231]。他認為社會的家庭制度理應廢除,使得近親性行為能夠得到許可,並應把孩童交給託兒所,由整個社會負責照顧[232]。
埃里希·弗罗姆把戀屍、自戀、近親性行為三種傾向的混合稱為「墮落綜合症」,並指阿道夫·希特勒為此一理論的典型例子[233]。希特勒雖認為需守護民族免受梅毒及猶太人的侵蝕,但弗罗姆指他在《我的奋斗》中表現出對近親性行為的執著[234]。毛澤東14歲時因父親毛貽昌對其叛逆態度十分不滿,所以安排其跟毛澤東的遠房親戚羅一秀包辦結婚,羅一秀亦曾表明不願成婚的意願[235]:12[236]:23[237]:111-112。有研究認為,毛澤東這段婚姻使得他「激烈的主張婦女權利」,表現為開始撰寫批評中國傳統家庭關係的文章,主張婚姻不應由社會或家庭壓力主導,而是愛情主導[235]:23。米歇尔·福柯在《性經驗史第一卷:認知的意志》中表達了其觀點:原本家庭是以婚姻的形式把性慾封印起來,但西歐的家庭自18世紀以來便成為感情與愛的必要場所,性經驗出現的特殊場所,所以其一開始就是「近親性行為的」,並指只要婚姻制度繼續存在,亂倫禁忌便不會消除[238]。
哲學家小川仁志(日语:小川仁志)認為,若社會貫徹徹底尊重個人自由、限制政府角色的自由意志主義的立場的話,那麼就會變成沒有婚姻制度,只要合意地進行近親性行為就沒有問題的社會。不過他不認為「惹起其他人厭惡」的事能夠稱為自由。此一觀點於後來受到了批評[239]。鷲田小彌太(日语:鷲田小彌太)認為,人類若不受規管,那麼便會出現無盡的慾望,所以社會才会把殺人、近親性行為、食人視為禁忌[240]。
精神科醫師高橋和巳(日语:高橋和巳(精神科医))以受父親性虐待的女性的故事作引入,解釋提出「人們對同一現象有不同認知」的認知論[241],及提出「人的存在意義跟外部評價難以分割」的本体论。他指出後者因為是以跟社會的聯繫為前提,故此其所得出的結論一般會跟自己所認為的不一致[242]。
動物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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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非血親相比,雌性黑腹果蝇更偏向於跟近親的同世代雄性交配[243]
生態學家今西錦司(日语:今西錦司)認為人類的亂倫禁忌是避免進行近親繁殖的猿類演化成人類後所遺下的產物[244]。並指在文明社會中存有大量生育控制手段,也有隱蔽場所予人進行性行為,所以相關禁忌理應捨棄。他相信亂倫禁忌實為古代村落社區的禁忌;在性自由的文明社会時代,母兒間、父女間以及兄弟姐妹間的性行為不應受到指責[14]。後來此一觀點受到伊谷純一郎的批評,因為他相信相關禁忌是社會建構的[245]。中村美知夫指出,當時靈長學家西田利貞(日语:西田利貞)的立場與今西錦司相近[246]。
靈長學家山極壽一(日语:山極寿一)在跟三浦雅士(日语:三浦雅士)的對話中,引用了伊谷純一郎於1972年出版的《靈長類的社會結構》,當中提及避免進行近親性行為為靈長類動物的社會基礎,後來這一假說的針對對象已擴大至所有哺乳類動物[247]。山極壽一同時指出,儘管靈長類動物的雄性一般會以離群的方式來避免近親交配,但對於類人猿的情況而言,反是雌性會離開上一代,所以這一規則並不適用。雖然不論雌雄,长臂猿和紅毛猩猩的後代都會離開上一代,但大猩猩會留下一部分雄性在群內,黑猩猩和倭黑猩猩的父糸社會色彩較為鮮明——雌性離開群體,只留下雄性[248]。此外,當大猩猩的雄性後代留下時,其便跟父親為交配對象而競爭,這個時候牠們通常會選擇離開,但也有利用父親不與女兒交配這一點的後代,選擇與之交配,繼續留於群內[249]。2015年,史密斯等人在《科學》上發表了一項研究,證明近親交配有助於非洲中部山地大猩猩的生存[250]。
在2003年,平山朝治(日语:平山朝治)指出,儘管現實上存有尚未性成熟的倭黑猩猩和黑猩猩跟母親性交的例子,但在其性成熟時就不會再跟其性交。不過他提出的假說指幼态延续會使母親錯誤認為其還是未性成熟的,繼而跟其交配[251]。實際觀察過倭黑猩猩母子的類交配行為的橋本千繪和古市剛史指出,進行這一行為的倭黑猩猩母親所顯露出來的模樣看上去較像希望兒子能停下來[252]。
桑村哲生指出,雄性小丑魚在沒有雌性与其交配時,就會性轉換成雌性,跟未成熟的雄性交配,亦即對於該些未成熟的雄性小丑魚而言,牠們可能會跟化為雌性的生父成為配偶[253]。元村有希子和桑村哲生一同指出,視「父子相愛,然後生孩子」為問題的價值觀並不適用於魚類,只適用於人類社會[254]。
分子人类学家尾本惠市(日语:尾本惠市)於2017年批評山極壽一的理論,指出即使一般而言動物不會認為近親擁有性吸引力,但也存在不少特例[255]。中喙地雀(英语:Medium ground finch)、歌帶鵐(英语:Song sparrow)、草原犬鼠及其他類人猿也有近親交配的例子,所以其推測一定數量的近親交配可能對整個種群而言是有益的。這一理論先認定近親交配會使後代攜帶的基因拷貝較接近自身。因此若近親交配所誕生的後代跟非近親交配的一樣多,某套基因便能透過前者更廣泛地以接近原本模樣的方式傳開。此外其也以近親交配一般較非近親交配早開始為依據,判斷近親交配的個體繁殖成功率高於非近親交配的。現代社會堂表親的結婚年齡一般比非血緣者的夫妻為低,所以堂表親夫婦往往會產下較多的孩子。羅馬時期的埃及兄弟姐妹婚也可能存有較早結婚的趨勢。人類以外的動物也同樣如是,歌帶鵐甚會在繁殖年齡開始以前就進行近親交配。東京大學大學院理學系研究科教授青木健一指出,這一理論是將近親交配放在族群生物學的視角中,認為種群中存有一定數量的兄弟姐妹交配繁殖會使種群受益,構建「一定數量的兄弟姐妹配偶會令種群受益」的演化模型。最後他認為上述條件可能已足以使種群朝這一方向演化[256]。
人類已知數種蜱蟎、蟯虫等昆蟲會進行近親交配。寄生於外米擬步行蟲的蟎虫所產下的幼蟲雌雄比為約50比1,由於牠們的移動範圍很小,很少跟其他同種外族見面,所以雄性後代會跟姊妹交配[257]。除此之外,溫帶臭蟲(床蝨)也會進行近親交配,當一隻雌性臭蟲成功懷孕產子時,其後代便會互相交配,進行大規模繁殖[258]。就哺乳類動物的情況而言,人類已觀察到缟獴的父親會跟其女兒交配。這可能是因為這比在尋找其他群體的過程中死亡的風險為低[259]。酒井仙吉指出,就鸡的情況來說,近親交配會導致受精率下降,而同樣的現象也會出現在人類身上[260]。
遺傳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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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近亲繁殖、近交衰退、远交衰退、韋斯特馬克效應和遗传性性吸引
近交係數(F)可用於表示基因座上任意两个源於共祖的等位基因的相同概率[261],比如兄弟姐妹間因性交而懷孕的情況下,該胎兒的F值就等於0.25[262]。然後若下一代重複進行近親繁殖,F值就會變得更高。一隊西班牙遺傳學家團隊為了計算卡洛斯二世的F值,而追溯了16代,獲得3000多人的數據。最後結果為0.254[262]。此外在2015年12月於英國進行的「千人基因組計劃」中,研究者研究了2500名研究对象的核酸序列,他們分別來自26个國家。儘管一開始沒有計劃找出他們是否近親所生的,但計算近交係數後的結果顯示,3名研究對象的生父母為叔侄,1名的生父母為半血的兄弟姐妹,3名的生父母為親兄弟姊妹,8名的生父母為親子關係[263]。
因近親性交而誕生的孩子擁有較高的遺傳風險——父母的血緣愈相近,合子型便會愈多,生產後代的生物性成本亦隨之上升[264]。古希臘哲學家苏格拉底就已提出近親性交不利於因此而誕生的孩子的成長,田中克己在《從遺傳學的角度看待亂倫禁忌》(遺伝学からみたインセスト・タブー)一著中估計,在跟他人交配的情況下,所製造出來的後代患上全身性白化症的機會為1/40,000;因親子、兄弟姐妹交配而製造出來的後代患上全身性白化症的機會則為1/780[265]。
羅賓等人在2002年推測,第一等親間的後代的遺傳風險會從6.8%增加至11.2%(原有的遺傳風險已包括在內)[266]。在1971年對捷克斯洛伐克的一項調査中,找來了161名經由近親繁殖所生的研究對象,當中13名在未滿1歲時死亡、30名存有先天性的身體畸形問題、40名於後來患上了精神障礙、聾啞者有3名、3名患上了癫痫[267]。
在非近亲繁殖的情況下,隱性等位基因即使會表達出有害的性狀,也會受到顯性等位基因所掩蓋,令後代不會出現異常。相反在近亲繁殖的情況下,父母會存有一對較接近兩方的共祖,因此有較大機會共同擁有同一種隱性等位基因,令後代表達出可能有害的性狀[267]。
西班牙遺傳學家團隊推測,卡洛斯二世因哈布斯堡王朝盛行近親繁殖的緣故,而患上遠端腎小管酸中毒及对联合垂体激素缺乏症這兩種隱性遺傳病
極少數的基因對生存這一件事是有害的,而當中大多數皆隱於隱性基因中。這是因為若顯性基因表達出有害的性狀,那麼便會不利於後代的生存,使其隨自然淘汰。因此因近親性交而生的孩子擁有較高的遺傳風險,出現近交衰退的現象。前述的西班牙遺傳學家團隊推測,卡洛斯二世患上了遠端腎小管酸中毒及对联合垂体激素缺乏症這兩種隱性遺傳病,後者為PROP1純合所致的[268]。亞當·拉瑟福德指出,儘管眼皮膚白化症(英语:Oculocutaneous albinism)(OCA)為隱性遺傳,但西班牙的羅馬人當中擁有較多(3.4%)OCA1基因的保有者——這是因為他們較盛行同族結婚的緣故所致[269]。
不過隱性基因不等同必然會表達出有害的性狀,其也有可能表達出有益的性狀[267];從長遠來看,近亲繁殖會使有害隱性等位基因暴露於自然選擇的可能性增加,使其在近交種群中得以消去,最終使種群更為健康(具有更少的有害隱性等位基因)[270]。在1943年,豐田文一與倉本政雄發表了一篇論文《富山縣血族通婚的頻度:第5次農村生活調查報告》,他們在当中引用了別的研究者對1786名部落居民的研究,並指其結果跟自己的一樣:雖然部落的後代當中存有不少學業成績欠佳的,但全部學業成績良好的後代也是透過血族通婚所生的。他們指出雖有理論認為當家族中不存在有害的隱性基因時,近親繁殖便不會對後代有害,但在當時並不存在找出有利基因的技術,所以他們結論道從優生學的角度而言,應避免血族通婚[271]。
包括人類在內,會進行有性生殖的動物很多都會避免進行近亲繁殖。研究顯示很多人因受到韋斯特馬克效應的影響,而对近親性行為表示嫌恶;在生物學上,人類的亂倫禁忌可解釋成他們保有了其他動物避免近亲繁殖的特性[272],或是因觀察到近亲繁殖會對後代有不良影響而起的禁忌[157]。但這也可能是跟對親族的認知有關,遗传性性吸引這一概念顯示,在不同家庭成長,並於長大後才初次見面的近親者有較大機會對對方抱有戀情。佩奇大学的一項研究顯示,男性往往認為跟母親相似的女性較有吸引力,反之亦然[273]。